LV中国销售遭阻!详细解说背后的真相!
香港《文汇报》报道,在全球范围内受到顶礼膜拜的世界顶级品牌——法国 LV 在中国市场的经营却非一帆风顺,2002年一个叫王军的中国商人成功注册英文“LOUYIVEITEN”和中文“路易威登”商标,并于2003年10月8日被授予获得 LV 手提袋外观专利权。经过一系列关于商标和专利使用权的官司之后, LV 完败。
2007年11月,王军放出“圣诞通牒”:2007年圣诞之前如果双方不在武汉地区代理权上进行实质性磋商,“路易威登”将在翌日成为中国的平民品牌。

LV 请求撤销专利被驳回
王军是武汉汉正街的一个普通私营服装老板,2002年王军研究商标法发现,中国在商标管理上实行一标一类,总共45类,每类都需要专门注册,而LV在中国仅申请服装、皮具、珠宝

2004年2月24日,LV 向中国知识产权总局提出,王军的专利图案要素绝大部分均为 LV 的世界驰名标志,而 LV 在中国早已进行商标注册,王军的专利与其已取得的在先商标权相冲突,请求宣布撤销该专利。随后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成立关于此专利的覆审委员合议组(下称:覆审委),LV专利案经历3年时间,2006年底覆审委最后裁定法国 LV 法律依据不足,维持王军专利权有效。
2007年4月,法国 LV 马利蒂公司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覆审委告上北京市一中院,请求法院撤销覆审委的相关决定,王军将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而7个月过去了仍无结果。

11月22日王军向武汉市海关申请全国范围内的专利备案,扣押 LV 有侵权嫌疑的产品,为取回货物 LV 须支付百万元的“反担保”保证金,作为一旦侵权行为被判定后对王军的赔偿支付。

若不能和解,就生产中国“LV”

可以确定,王军注册中国“路易威登”的商标和产品外观专利的行为是一种抢注行为,他的目的何在?
王军2007年11月6日发给 LV 的和谈方案,愿意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向 LV 转让其手中拥有的一系列知识产权,但前提是 LV 须授予其在武汉地区的独家经营代理权。但采用直营销售模式的 LV 恐怕很难做到。
和谈方案石沉大海,王军对 LV 的态度早已有所准备,“我之所以手握中国‘路易威登 ’的商标和专利权而没有投入生产阶段,是因为我尊重 LV 这个顶级品牌,不过 LV 方面迟迟不表态让我觉得等待没有意义,到圣诞节之前如果他们还没有就代理权跟我进行实质性的谈判,圣诞节后我将立即终止一切谈判,进入生产程序,中国‘路易威登’的售价只有 LV 产品的三分一,我相信,当中国的老板和他的员工都在使用时,LV 在中国的国际顶级品牌地位将不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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